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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1
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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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几天还在想好久没有生病了,结果“梦想”成真,这两天净忙着感冒发烧了。于是捡些这段时间有关读书的旧话来说。
2.
昨天在图书馆遇到一本有意思的书《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关于格林,译者写道:
雅各布·格林与其弟威廉·格林被后人合称为“格林兄弟”。人们对格林兄弟的了解通常仅限于其在文学和语言学领域的成就,尤其是家喻户晓的《格林童话》……除此之外,格林兄弟合编的《德语大辞典》以及雅各布·格林撰写的《德国语法》,在德国语言学史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事实上,格林兄弟也是法学家,尤其是雅各布·格林,著有《论法中的诗意》、《德意志法律遗产》、《判例汇编》(4卷本,1840-1863年)、《德意志法律遗产讲稿》,在那个时代产生了重大影响。凭借其在日耳曼法律史方面的出色研究,雅各布·格林称为历史法学派日耳曼法分支的代表之一,1840年被柏林科学院聘为法学教授,并于1846-1847年任法兰克福、吕贝克日耳曼法学家大会主席。雅各布·格林1802年进入马堡大学学习法律,比他小一岁的威廉·格林第二年也就读于此,二者皆师从萨维尼,雅各布还曾受萨维尼的资助到巴黎研究罗马法源。
这让我想起陈丹青《荒废集》里的一段话,他说——
可是媒体会重新塑造人:李银河一天到晚谈性,王朔一天到晚骂知识分子,然后我一天到晚骂教育。只要我愤怒一回,我就得为公众二十四小时板着个脸。
我们总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观察这个世界。于是,或主动或被动,为我们所见的都是被符号化的历史与当下。这是宿命,无奈却也悲哀。
3.
前段时间读了哈金的《等待》。其实我一直不想读哈金的东西,因为朱天文在《不结伴的旅行者(3)》中写道:
他为什么要去读一位念完英美文学硕士的中国人到美国后以英文写的小说,而这些描写大陆生活的小说现在又被人翻译成了中文出版?
哈金用中文直译法写英文小说,“什么风把你吹来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恁生鲜感,有拓殖语境之功。可现在,它还原成中文?“坐井观天”,你感觉怎样?一文不值是不是。
他困惑着,今夕何夕兮,中译本的哈金仿佛一名急冻人,醒来时惘不知上世纪八〇年代以降大陆发生了哪些事,好认真好兴头讲着人家已讲过的事,又没讲得比人家好。所以他推测,为何哈金不亲手中译,理由很简单,你看,侏罗纪公园里的恐龙蛋尚且也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何况中文,它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的生命,译下去,难保不会译出一个跟英文全然不同的东西?
这话的另一层意思,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哈金的英文著作可以译成不论哪一国文字,就是不好译成中文。一句话,中文版会见光死,得五个灯,不,五个国家图书奖也救不了它。
而之所以会读,是因为芦苇在《电影编剧的秘密》里的推荐。既然朱天文和芦苇的看法如此迥异,我想大概还是亲自读一下比较好。读完之后说实话,我觉得芦苇有些夸大其词,朱天文则有些严苛了。当然,我的态度是读者的态度, 不是创作者的态度。
但读了哈金新作<A Free Life>的英文本片段之后,我想朱天文的“我应该读英文本”还真是外交辞令。因为哈金所涉及的题材实在难以让人不进行意识形态上的猜忌,更要命的是,他中文直译法写的英文小说也真没有当下用中文写作的作家写得好。一些评论家说哈金写作态度很老实,但如果老实成了唯一的优点,那事实上也就没什么可称赞的了。
平心而论,哈金所写的那段历史在当下仍不能够被公共书写和讨论(对于“不能够”,我更倾向于认为是人们书写和讨论能力本身不足,而不是客观限制导致的“不能够”),但这是否就构成了创作或者研究的桎梏呢?我想不是,因为对于创作和研究而言,永恒的关键问题不是题材,而是能力。这让我想起了张爱玲在《写什么》中说的——
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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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德意志民间故事集
格林童话是中国人给起的
再说那个故事集有很多少儿不宜的东西,都被格林兄弟给修改过